近年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提供便民诉讼服务、争创巾帼雷锋岗”为目标,大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以强化管理为导向,以创新思路为抓手,以实现法院工作与群众需求“零距离”为根本宗旨,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方便群众诉讼,展示法院形象的“为民、文明、和谐 ”法院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性的诉讼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于
2021年被评为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次被评为辽宁省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2次被授予省、市级
“青年文明号”
3次被授予抚顺市
“雷锋号先进集体”
自2017年以来,获得过
省法院集体二等功
抚顺市文明单位
抚顺市“巾帼文明岗”
“学雷锋示范岗”
“共青团员先锋岗”等
市级以上荣誉16项
抚顺是雷锋的“第二故乡”,抚顺法院始终饱蘸着“雷锋精神”的鲜红底色,着眼服务大局的“致广大”,落笔司法为民的“尽精微”。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作为全市法院学习雷锋的“排头兵”,将学习践行雷锋精神与“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人民法院工作宗旨相契合,清正廉明、匡扶正义、追求卓越。
立案一庭工作人员秉持初心,紧紧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着力打造“高效便捷、暖心司法”的一流诉讼服务窗口,用行动展示着雷锋传人信念的能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和进取的锐气,为雷锋精神的传承发扬注入新时代的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