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共富”活动开展以来,抚顺法院积极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坚持党建引领,为“党群共富”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强基工程高质量发展。
▲新抚区人民法院与千金乡联合党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党建引领主动对接彰显责任担当
10月12日,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出席抚顺市“党建引领、共同致富”名优特农产品展销活动暨产业联合党委项目签约仪式,助力县(区)法院与产业联合党委签约。于长春院长表示“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在助力共同富裕中责无旁贷,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共同富裕提供最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抚顺中院制定了“党群共富、法律助力”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助力党群共富法律协调工作组。同时,抚顺辖区7个县(区)法院分别成立了法律援助队,已与18个产业联合党委全部对接,成功签订法律援助服务协议,还为每个产业联合党委指派一名员额法官作为联络员。协议明确了法律服务的内容包括开展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宣传、开展普法讲座、诉前调解等;法律服务的形式是根据各类涉农产业需求和服务内容,采取现场解答、在线调解、电话、微信答复等多种形式;并明确产业联合党委在发展、经营过程中要知法、守法,各项经营活动要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统筹聚力为特色产业提供司法服务
▲新抚区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到千金乡前邓村普法宣传
抚顺两级法院以“党群共富”活动为契机,探索“党建+法治服务”新模式,促进法律服务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农村各特色产业提供优质法律咨询,进行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全面展现了抚顺法院积极奋进的姿态。
员额法官参加基层村书记研讨夜谈会
抚顺中院7名员额法官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120名基层村书记研讨夜谈座谈会。夜幕下,员额法官结合涉农案件、涉各类产业案件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同时对相关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总结,调整村镇普法探讨的内容,使普法研讨更有针对性,减少并预防类似矛盾纠纷的产生,将司法服务延伸至乡村基层,架起服务乡村振兴的“连心桥”。
▲望花区人民法院与塔峪镇人民政府联合党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提供涉农类案件专业法律服务
望花区人民法院与塔峪镇肖家村签署《关于“无讼乡村”的共建协议》,古城子人民法庭与肖家村联合,通过制度保障、多元解纷、能力提升、快速响应、普法宣传等多项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法庭已接待肖家村村民7次,为其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在村内反响良好。在塔峪镇还建立了“古城子法庭服务站”,全天提供法律咨询、全方位调解民事纠纷、紧扣普法宣传需求,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即将进入诉讼的案件提前介入,找到矛盾成因,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形成“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的良好局面,切实满足辖区居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新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柳刚带领业务骨干深入到3个乡镇,与4个产业联合党委负责人深入交流,已提供法律咨询13次,其中涉及网络销售过程中减损、土质损坏相关的责任、买卖合同签署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土地流转问题等。
新抚区人民法院与千金乡产业联合党委就农副产品种植、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交流,并从农资买卖合同纠纷等风险、电商直播的法律合规风险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指导。
东洲区人民法院与哈达镇党委政府进行交流,为其在买卖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运输合同等与农业、农民息息相关的领域的合同拟定做出指导,同时制作了合同范本供农民参考。
抚顺县人民法院与郑家村食用菌产业联合党委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而细致地沟通,在食用菌种植基地,为其讲解基础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顺城区人民法院和清原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队同样对接了辖区内的产业联合党委,提供了法律服务,同时进行了普法宣传工作。
▲东洲区人民法院与哈达镇人民政府联合党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院”,是最贴近农村的司法机关,处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在“党群共富”工作中,抚顺法院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找准服务基层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抚顺法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法庭的基础建设、审判质效、队伍力量、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基层法庭正以全新面貌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发展。
▲顺城区人民法院与前甸镇农业特色产业联合党委 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南口前镇农民电商产业联合党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抚顺法院将不断深化司法赋能,彰显法治担当,继续坚持党建引领,深入乡村和基层社会团体,不断延伸审判执行服务触角,促进法院工作深度融入全市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战略,努力为实现农村美、农民美、农业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