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暨强基工程现场会精神,提升初始案件质效,持续推进“五化”人民法庭建设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10月17日,抚顺法院在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人民法庭召开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会暨强基工程现场会,总结强基工程工作成效,查找短板弱项,部署下步工作。
红透山人民法庭抓住强基工程的有利契机,积极申请清原县党委政府资金支持125万元,在半年时间内实现了基础设施、法庭管理、诉讼服务、司法办案、文化建设的全面提升。在红透山法庭,与会人员先后观摩了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审判法庭、信访接待室、党建活动室等场所,了解了法庭在服务大局、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参与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孙树魁就人民法庭 “五化”建设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分享法庭建设经验。
抚顺中院审管办主任谢鑫通报了抚顺地区审判质效情况,全面分析了全市法院在审判质效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并提出工作建议,号召全市法院大干四季度,坚决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市法院要有坐不住的危机感,乘势而上,一鼓作气,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不断开阔思路,丰富举措方法,全面推动强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
于长春院长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法庭强基层才能强,抚顺法院在人民法庭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争取物资保障方面,针对基层财力保障不足问题,抚顺两级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争取资金近1200万元,办公场地3600平方米,很大程度解决了过去基层安保设施不到位、信息化和法庭建设滞后等问题;在增强队伍力量方面, 3年来加大培训力度,共培训基层干警3300人次,涌现出办案能手33名,岗位标兵144名;在发挥审判职能方面,积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以司法助力党群共富为出发点,为全市18个特色农产业联合党委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近3年来,开展巡回审判75次,组织送法下乡活动128次。
就如何推动抚顺法院强基工程建设走深走实,于长春院长提出四点意见。
一、 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强基工程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审判工作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深化认识,各院要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真正把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好。
二、 狠抓执法办案要务,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千方百计地提升初始案件质效。要狠抓主责主业,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约谈制度,确保审判质效每天有所进步、有所成效,力争年底实现合理进位;要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效意识,聚焦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三要素,认真贯彻张军院长提出的能动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要坚持从严管理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三、“五化”建设追赶进度,攻坚克难实现目标
各基层法院要逐条对照省法院近期制定的“五化”“示范”法庭建设新标准,找短板,补差距,在保证完成既定目标的前提下,集中优势资源,努力培育高质量人民法庭建设样本。
四、发挥法庭积极作用,力争纠纷源头化解
要强化法庭司法服务,积极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巩固延伸法庭职能职责,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人民法庭要主动走进乡镇企业,提升司法服务针对性;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四所一庭”联动;要主动对接人民调解组织,为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提供法律效率保障。
会议由抚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杰主持。抚顺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