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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值镯鉴”做调解 ——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科鉴定前调解促和谐
作者:抚顺中院 技术科王朔  发布时间:2023-11-01 21:29:5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科干警采用诉前“鉴定+调解”的解纷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化解纠纷,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件当事人司机高某将行人赵某在斑马线处撞伤,并造成赵某手镯损坏。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及医疗费用赔偿没有争议,但因被损坏手镯无法确定价格,司机高某拒绝赔偿,于是提交了鉴定申请。

经抚顺中院技术科前期调查了解,被损坏的手镯为玛瑙质地,因购买时间较长,行人赵某无法提供发票及相关购买凭证。为了精准、圆满处理此案,技术科干警积极与多家鉴定机构联系,了解鉴定程序、比对鉴定费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各环节工作。经比对,金银珠宝饰品类别的鉴定费用为500元左右,出具鉴定报告的费用为5000元左右,鉴定费用很可能超过手镯价值。

技术科干警鉴于此种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地沟通,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对双方分歧点进行释法明理,有效进行了鉴定前调解工作。经过耐心调解,把双方的想法和困难互相传达给对方,明晰执拗鉴定徒增成本的弊端风险,缓解了当事人间的对立情绪,推动换位思考促进合意达成,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抚顺中院积极推动

“技术+调解”模式

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加快了解纷进程

节约了诉讼成本

优化了司法资源

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

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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