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法院始终以雷锋精神为引领,坚持立、审、执全流程调解,通过特邀调解员与各业务庭的深度配合,化解了一批案情复杂、当事人矛盾突出的案件,推进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上半年,顺城区某小区二十余位业主带着仲裁执行申请来到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中几位业主情绪较为激动,要求法院马上立案执行,立案一庭丰宗凯通过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接谈,了解到上述案件是因申请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延迟交付产生违约金发生的纠纷,小区还有一百余户当事人也准备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由于双方矛盾较大且人数众多,丰宗凯同志马上与执行一庭张帆庭长进行沟通研讨,执行一庭法官朱秀杰、李雪慧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与住建委了解涉案小区建设、项目保证金等情况,发现被申请支付违约金的开发公司在基层法院尚有十余件被执行案件,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无符合执行条件的财产,如果案件简单进入执行程序,企业经营困难会雪上加霜,当事人的利益将难以实现,法律的公信力也会受到质疑,所以执行一庭和立案一庭联合便采取了联合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抚顺中院法官、特邀调解员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执行法官张帆、朱秀杰、李雪慧与立案法官徐灵灵、丰宗凯及特邀调解员吕明、张远程、程俭多次研究,准备采取以物业费抵顶违约金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多次释法说理,向被执行开发公司普及法律知识、阐明利害关系、敦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开发商也从不配合转变了思想,明白了法院也是在为企业渡过资金短缺的难关,最终开发公司同意用其关联物业公司以物业费抵顶违约金的调解方案。
另一方面与小区业主进行约谈,对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户业主阐明开发公司的经济问题,讲解业主利益更好得到保障的方式,并根据每家的情况制作调解方案。从一户调解成功为突破口,乘胜追击,而后约谈三户、五户、几十户直至上百户,历时三个多月,最终成功调解了案涉百余人的申请执行案件,并全部即时履行,各方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认为诉前调解就像一场“及时雨”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物业公司代表为执行一庭、立案一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在调解结束后,业主和开发商均非常满意,也对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佩服,正是业务庭的有效指导和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才使一百多件的涉民生案件调解成功,全部案结事了。
接下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认识做好诉前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抓实、抓细、抓好诉前调解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全面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性的诉讼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