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全国妇联授予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辽宁法院系统
四个集体、三名个人
获此殊荣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二庭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二庭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一庭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少年法庭)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贾 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
四级高级法官助理
刘 展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庭长
薄丽荣
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法院
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