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11月23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抚顺市总工会、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启动会”。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田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来出席会议。抚顺特邀市长联络员、法院系统、总工会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部分负责同志共计8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市总工会副主席张玉伟宣读了人民调解员名单;与会领导为人民调解员颁发调解组织调解员聘书。
田野主席和于长春院长共同为“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调裁诉调解室”揭牌,开启了“法院+工会+人社”模式。
市人社局局长黄文来结合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在筑牢源头治理根基、促进争议协商和解、推进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多元化解质效、加强组织保障五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表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具体举措。
对于畅通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更好地发挥劳动仲裁简便快捷的优势与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进一步形成解决争议合力,增强仲裁和诉讼公信力,提高争议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田野表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让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有了更坚实的保障,市法院、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共同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这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工会+法院+人社”工作模式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中发挥作用的创新之举。
下一步,市法院将着力发挥职能作用,结合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灵活、高效、成本低、非对抗等优势,持续推动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智慧便民”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为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