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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执行“小标的”,守护“大权益”——东洲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03 13:09:07 打印 字号: | |

年终岁尾,为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及其他小标的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东洲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23年12月27日一早,东洲区人民法院一楼接待室门口陆陆续续走来30余名当事人,“法官,我们什么时候能拿到工资?”“法官,今天真能拿到工资吗?”面对当事人的提问,法官用实际的行动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2023年10月26日起,李某等37名申请执行人陆续来到东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辽宁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工资。基于此案涉及辖区企业且为系列案件,不仅关乎营商环境,更是涉及民生,执行局高度重视,决定将本案纳入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中,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摸准案件难点、堵点,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做好善意文明执行。

执行法官杨兆平、执行员徐丽娜和执行员刘镜舟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发起查控,并对此系列案件作出初步的执行计划。经查,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车辆、房产等执行措施。但银行账户、车辆、房产均属轮候查封,暂时无法处置。期间,执行人员一同前往该企业实地勘察,并约谈了该企业经理,了解到该企业正处于恢复生产阶段,企业经营正处于薄弱状态,执行法官随即将该企业此种情况汇报给执行局局长王震,王震局长立即约谈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刘某表示企业现在经营很困难,各项实体资产均有抵押的情况,目前刚有转机正在全力恢复生产。基于该企业的实际情况,执行人员与该企业股东就此系列案件反复多次进行沟通。最终,该公司股东表示愿意用自己的钱来解决这些案件。

这就是最开始的一幕,执行法官说:“大家都别着急,今天让大家来是让大家来取钱的,叫到谁就过来,一定要核对好自己的金额,确认好签完字再走”。就此,该专项行动完美收官,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领取了拖欠的部分工资后,撤销对该企业的执行。

每一起执行案件,无论涉案标的多少,无论案情是简单亦或是复杂,都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大事,东洲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来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标的也有大权益”的工作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法院干警的辛勤工作换取人民群众的满意、安稳与幸福。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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