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抚顺法院积极构建“1+4+2+N”工作体系,塑造集约高效解纷新格局。
近年来,抚顺法院共建立调解室81间,特邀调解组织16个,聘请调解员82人。全年诉前调解成功14599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1.58%,位居全省第二。与司法局、工会、妇联等17家单位建立诉调协作机制,与52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以“法院+”努力探寻诉源治理“最优解”。
法院+司法局
5月10日,抚顺中院联合抚顺市司法局召开 “诉调前置 非诉解纷”工作启动会 暨“庭所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推动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向基层延伸,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抚顺中院与抚顺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互补共促,共建联动,印发了《诉调前置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庭所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基层矛盾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意见》,并召开了“诉调前置 非诉解纷”工作启动会暨“庭所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现场揭牌仪式
标志着抚顺市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庭所联动”新机制正式启动,也是抚顺市政法机关努力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抚顺样本,积极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又一有益探索。“庭所联动”机制是抚顺市司法局与抚顺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重要举措。
8月22日上午,抚顺中院联合抚顺市司法局开展支持县域人民调解调研工作
通过“庭所联动”“法官进点”,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延伸服务窗口,夯实一线阵地,加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无缝对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实现“1+1>2”的工作效果,努力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消减在诉前、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在抚顺落地生根。
法院+工会+人社
11月23日,市法院、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召开“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启动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11月23日,抚顺中院、抚顺市总工会、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启动会”。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田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来出席会议。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市总工会副主席张玉伟宣读了人民调解员名单;与会领导为人民调解员颁发调解组织调解员聘书。
田野主席和于长春院长共同为“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调裁诉调解室”揭牌,开启了“法院+工会+人社”模式。市人社局局长黄文来结合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在筑牢源头治理根基、促进争议协商和解、推进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多元化解质效、加强组织保障五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田野主席和于长春院长共同为“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调裁诉调解室”揭牌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具体举措。
对于畅通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更好地发挥劳动仲裁简便快捷的优势与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进一步形成解决争议合力,增强仲裁和诉讼公信力,提高争议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法院、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共同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这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法院+工会+人社”工作模式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中发挥作用的创新之举。
法院+社区
于长春院长参观雷锋社区党建工作室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群众司法服务需求、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切实发挥党员干部“走在前、做表率”的示范作用。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来到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道雷锋社区,参加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并近距离访民情、听民意、了解群众司法需求。
于长春院长为吴振华(右二)、朱华(右一)、程俭(左一)颁发聘用证书
活动中,于长春院长与社区工作人员就如何深化诉源治理,推进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多途径的解纷格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服务中的获得感、满足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现场还为党的二十大代表、社区党委书记吴振华,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四级高级主办朱华,顺城区人民法院退休法官程俭等3名同志颁发特邀调解员聘书。
立案一庭法官徐灵灵为雷锋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立案一庭干警刘雪演讲《法院与社区联合 诉源治理守初心》
自2022年12月与望花区和平街道雷锋社区建立首个雷锋式法律服务点以来,抚顺中院与雷锋社区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走访、矛盾调解、法治宣传和专题讲座,为社区居民按需提供法律服务。
一年来,抚顺中院在雷锋社区开展法律宣讲6场,普法宣传活动17次,参加“巾帼志愿服务”进行法律维权服务7次,在雷锋社区建立“共享法庭”,员额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入户进行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件。
立案一庭干警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立案一庭法官助理董偲偲为雷锋社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廉洁文化,正是以廉洁为核心、以文化为载体、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内容的文化。
抚顺中院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模式,推进法官、特邀调解员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重点打造“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诉前调解工作品牌。
立案一庭干警为雷锋社区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
抚顺中院将不断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完善联调“大格局”机制,形成“法院+社区”联动调解的长效模式,将司法职能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院、社区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抚顺法院将着力发挥职能作用,结合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灵活、高效、成本低、非对抗等优势,持续推动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智慧便民”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为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