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高院公布“评精品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活动结果,抚顺法院2篇案例入选“精品案例”,2名干警被选为“审判理论研究人才”,6名法官(法官助理)荣获“办案能手”, 5名干警被评为“岗位标兵”。
“典型案例”名单
民商事(含知产、海事海商、执行)类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被执行人吉林 市某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吉林市某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某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编写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爽、刘佳伟
杨某诉抚顺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编写人: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何红
“审判理论研究人才”名单
郭 爽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刘 岩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办案能手”名单
刘晓盼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
李 艳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刘军红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郭 丰
抚顺县人民法院上马人民法庭一级法官
车 亮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肇 伟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一级法官
“岗位标兵”名单
王 琳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三级主任科员
刘美辰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佟 飞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刘 晓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 一级主任科员
庞 娇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