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迁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树立司法的威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采取强制腾迁的措施,可以有效的对那些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人产生有效的震慑作用,从而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近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对某案被执行人的涉案住宅进行了强制腾迁。
申请执行人高某、金某与被执行人马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案件承办人鄂志英与被执行人马某沟通后,马某请求给予一定的时间自行进行搬迁,但马某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搬迁。鄂志英多次到现场调查并张贴公告,期间也与被执行人马某多次取得联系,但马某均消极应对。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鄂志英制定了详细的腾迁方案。腾迁当天,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公证下,鄂志英带领执行局干警持执法记录仪对全屋物品进行清点、记录、打包,整体腾迁工作有序进行。最后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历经数小时,将涉案房屋“清空”并交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次腾迁工作圆满结束。
近日,申请执行人到执行局为鄂志英送上锦旗以表感谢。
用钉钉子的精神干执行事业,以铁一般的作风破解执行难题,是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直以来坚守的工作准则。本次腾迁行动体现了执行干警的高度凝聚力和过硬的素质,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力度与威慑力,起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