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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新宾县法院】开展“春雷2024” 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05 11:22:44 打印 字号: | |

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五,立春之日。在新春佳节年味渐浓,又一个崭新春天启幕、二十四节气重新轮转的日子,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新春佳节保民生,让申请人过安心年、祥和年的“春雷2024”专项执行行动。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旨在利用春节前人员大量返乡过年的有利契机,充分调动执行力量,“撒网式”寻找部分逃避执行、平时难以找到下落的被执行人,以尽力调解的温度和执行强制措施的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在专项行动开始前的2月1日,新宾法院执行局召开了动员会,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党组书记于国徽在会上对专项行动提出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做好攻坚克难的思想准备,不畏困难、敢打敢拼、一往无前,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气势投入到专项行动中,争取维护更多申请人权益。他要求干警们要全面遵守执行纪律,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

2月4日早晨9时,执行局全体分成3组,26名干警分乘6台警车同时出发。本次行动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还邀请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在行动中,院党组靠前指挥,党组书记于国徽亲自带一队赴永陵、榆树片区开展行动。

直击现场1:

上午10:30分,党组书记于国徽带队的第1组执行队伍到达榆树乡红石村被执行人夏某某家。因夏某某常年在外工作,春节前才回家过年。到达夏某某家中后,仅有其母亲和妻子在家,并未发现夏某某。但执行干警发现,夏某某的手机却留在了家中,遂果断依法扣押了夏某某手机。

正在此时,夏某某从门外归来,执行干警立刻向其说明来意并讲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然而夏某某仍然以钱款数目不对为由坚决不肯还款。面对此种情况,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果断对其进行了拘传。

在夏某某被押往法院的途中,其母亲打来电话,表示会立刻到乡邮政储蓄银行取钱还款。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车辆开到银行门口,10分钟后,夏某某母亲赶来,在银行取款并在银行柜台清点后将欠款2.1万余元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本案至此顺利执结。

在永陵镇某社区,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魏某家中找到魏某。其拖欠申请人周某建材款1.2万元,法院判令还款后其一直未履行。经执行干警调解,双方达成即日起每月还款1千元,至还清为止的和解协议。

第1组的干警回到法院后,电话传唤1起借款案件的被执行人解某到法院,经耐心劝导,解某当场履行了6千元欠款,本案在立案后1个月内即全部执结。

在新宾镇,被执行人王某正在大河冰面上钓鱼,执行干警钻桥洞、爬陡坡来到王某钓鱼的冰窟旁将其带回法院。本案系王某欠申请人马某借款21500元,此前二人已通过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王某自2023年11月起每月偿还马某500元。但诉前调解协议达成后,王某从未履行。到法院后,王某立即态度积极地表示愿意履行协议并当场履行了自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2月共2000元的应偿还债务。

在永陵镇小夏园村,被执行人韩某因帮子女购房欠下申请人本金及利息共7万元债务。执行法官现场查封了韩某的5堆约2万斤玉米,待售出后将用以偿还欠款。

直击现场2:

在红升乡、北四平乡、红庙子乡、响水河子乡、旺清门镇片区,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深入各乡镇寻找被执行人。

在北四平乡杨某家中,因杨某长期在河北省务工尚未回到家中,执行干警当场通过微信视频与其联系。经过沟通,杨某履行了1万元债务并承诺剩余4万元1年内还清。

在红升乡红升村,执行干警在家中找到被执行人纪某。两年前,纪某与另外三名朋友共同饮酒后,其中一位好友因饮酒死亡,法院判决纪某和另外两位共同饮酒者分别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纪某需履行3.7万元赔偿款。在纪某家中,其表示无力履行。执行干警欲依法对其进行羁押,见此情形,纪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耐心做双方工作,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纪某当场履行2万元成功结案。

在木奇镇,执行干警到一起侵权损害案件的被执行人家中却扑了空。本案申请人父亲与被执行人原系雇佣关系,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死亡,申请人作为死者家属,法院判令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50万元。未在家中找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被执行人表示意外发生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目前实在无力作出赔偿。执行法官表达了对双方的理解,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被执行人经筹措,当天履行10万元,剩余13万元将在2024年之前全部履行。现金到手后,申请人向执行法官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在红庙子乡,执行法官又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家中促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万元,剩余8万元年底结清。

直击现场3:

在路途最遥远,路况不佳的大四平、苇子峪、平顶山片区,执行法官首先到达苇子峪镇,找到一起借款案件的被执行人。虽然本案标的额仅有7500元,但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向其释明利害又尽力做双方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6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结案。

在平顶山镇的被执行人史某家中,执行法官对其应当长期履行的一起执行案件进行督促,史某承诺春节后履行7千元。

专项行动首日,全院执行干警深入全县15个乡镇,找到十余名被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6个,执行回款共计19万余元。今后几天,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春雷2024”执行专项行动还将继续深入推进,全院执行干警将以更饱满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愿以春雷奏成春曲,与广大申请人家中的鞭炮声和欢笑声共同汇成新春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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