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抚顺中院执行局坚持以“执行小课堂”学习制度为抓手,开展第十七期授课,持之以恒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干警理论专业水平,提高执行工作能力。
授课中
执行综合科张延东科长结合工作中审理执行裁决案件的工作经验,围绕“执行异议的期限问题”,从典型案例入手,有序引入问题,带动大家思考,解读法律规定,针对性的将执行程序终结区分为整体终结、特定终结两个方面,阐述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和交流。
大家普遍反映本次授课深入浅出,思路清晰,即向大家明晰了法律规定解释,又与执行干警日常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受益匪浅。
课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强调:
一是新年新气象,执行局全体干警要坚持好学习制度,不断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两个执行实施庭要强化规范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好做实执行异议申请人释明工作,与立案、执行裁决庭协同配合,减少执行异议占首执案件比,以“头拱地”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守正创新,履职尽责。
三是做好执行质效提升、执源治理、执行监督管理、有信必复、执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抚顺中院执行工作向高水平、高质量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