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提高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切实履行主责主业。2月29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抚顺两级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180余人参加会议,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会上,市法院民三庭庭长史汉营对2023年度各基层法院被发、改的民商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与民二庭庭长韩强、审监庭庭长刘岩分别对发、改案件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程序、实体问题,并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物权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家事纠纷等案件的裁判规则进行系统指导,强调在案件审理中要重点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保证审判程序合法。
高健副院长就做好2024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规范审判,夯实初始案件质量
初始案件质量是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根基,要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同时,通过实质化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做到依法裁判。
二是能动司法,转变审判思维理念
要强化司法政策供给运用的政治自觉,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要更新司法理念,精准适用司法政策,把政治要求、法律精神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项工作中,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最佳方案,改变以往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审判习惯,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诉源治理,实现化解纠纷目标
审理案件已经不完全是以结案为目的,而是以解纷为宗旨,要强化诉源治理意识,把矛盾纠纷的化解作为新时代审理案件的最终目标,要借助外部力量,努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四是协调配合,畅通各向沟通渠道
两级法院要密切加强纵向协调、横向配合。市法院要加强与各基层法院沟通联络,各院内部也要积极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判决主文表述要清晰明确,避免因表述不明确导致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
会后,市法院全体员额法官与在主会场参会的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专委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