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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加强新时代调解 深化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4-03-29 18:37:28 打印 字号: | |

3月28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抚顺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佟洋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情况。抚顺电视台、抚顺日报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高健副院长介绍

诉源治理是以预防和解决纠纷为主要职能的基层司法,通过多种治理的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案件数量,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这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发扬“枫桥经验”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方法、指明了方向。

高健副院长表示

市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把多元解纷的“多元”抓实,把融合善治的“融合”做实,把源头治理的“源头”夯实,在观念上强化“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将诉调对接的“调”字再向前延伸,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诉源治理模式,一方面把“总对总”“总对点”的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请进来”,扩大诉前调解的解纷力量;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市法院与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庭所联动”“诉调前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支持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进一步推动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紧密衔接互动,共同深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实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取得显著成效。

佟洋副局长介绍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2年起,市司法局创新提出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创“雷锋式司法所”和争做“雷锋式人民调解员”主题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将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融合,先后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庭所联动”工作机制 深化基层矛盾纠纷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派驻机制”加强“所所联动” 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矛盾纠纷“庭所”“所所”联动排查化解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推动初步建立起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佟洋副局长表示

全市司法行政会议将今年确定为“双争”提升年,提出进一步总结近两年活动经验,激发调解队伍工作干劲,不断创新纠纷调处有效方式,推动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着眼于全市和谐稳定大局,以防风险、护稳定、促和谐为目标,持续推动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规范化建设,统筹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跨乡镇(街道)统筹流动配备机制,不断扩大以专职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为中坚力量的基层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为助力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全市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锚定任务目标,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引导群众通过调解等方式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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