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
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3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分析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成德对做好2024年派驻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认为
2023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有力指导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要求,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以新举措新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要把握好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成功经验,必须传承好、发扬好。
要把握好党的自我革命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必须深学细悟、贯彻落实。
要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必须一刻不停、一严到底。
在深化思想认识上再发力,以更强担当夯实政治建设
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规矩和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和“第一议题”制度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要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
引领干警树牢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筑牢为民情怀,在每一起案件中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在从严正风肃纪上再发力,以更大魄力推进反腐败攻坚战
要强化作风建设
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工作定位,求真务实,担当尽责,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要规范司法行为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7”“转作风 抓落实 助攻坚”等专项行动;开展审务督察、“一案双查”,对发现的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强化执纪问责,健全制度机制。
要保持高压态势
始终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零容忍态度不改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在加大监督力度上再发力,以更强举措狠抓权力制约机制建设
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落实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落实审判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全流程加强案件节点管控,严格审限监管,持续加大案件评查力度。
要强化案件日常管理
进一步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审级监督,落实审判管理职责,全面用好 “法答网”、案例库等程序机制。
要形成融会贯通监督合力
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紧握“全员考核”指挥棒,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个人事项请示报告等组织管理规定,坚决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
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再发力,以更高标准锻造法院铁军
要认真抓好党纪法规学习
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统筹开展经常性、集中性纪律教育。
要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建设
强化正面引领,广泛宣传英模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干警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用身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为鉴,持续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要厚植公正廉洁文化
定期发布廉洁提醒、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教育宣传片,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廉洁文化活动,讲好法院清廉故事,引导干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任学庆主持。市法院副院级以上领导、各县(区)法院院长、市法院全体干警、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会议。会前,全体参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