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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新抚区法院】抚顺两级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判后回访为矫正未成年人上好入矫“第一课”
作者: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3 19:30:13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巩固和提高涉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24年4月11日上午,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少家法庭联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未成年人判后回访工作,共同参加清原县司法局举行的未成年人入矫宣告仪式,为矫正未成年人上好入矫“第一课”,抚顺市矿区检察院、清原县检察院检察官等出席,抚顺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冬雨及民一庭法官、新抚区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王苏宁等法官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中,王冬雨副庭长、王苏宁庭长分别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为矫正未成年人上好入矫“第一课”,教育其在矫正期间要遵守规定、多反省、多感恩、多学习、多汇报、多做好事,珍惜机会,改过自新。并释法明理,告知缓刑期间学法、守法、尊法的重要性。


宣告仪式后,公、检、法、司、团委、学校等多家针对此次回访工作召开了未成年人矫正方案研讨会,就矫正方案、家庭教育、教育帮扶等方面进行交流、对接,体现了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有效结合、协调配合对未成年人帮教方式。




同时,王冬雨副庭长、王苏宁庭长等法官来到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家中进行回访帮教,关心其成长环境并送上书籍等,鼓励其努力学习,尽快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学生。

法槌起落,迷途劝返。一纸判决并不代表着案件结束,未成年罪犯一直牵动着法官的心。通过开展回访帮教,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向阳而生”。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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