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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诉源治理】草市人民法庭:深耕诉源治理“沃土” 聚焦“排”“化”“宣”
作者: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8 18:31:4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走深走实,加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助推法治乡村建设。近日,草市人民法庭聚焦“排查”“化解”“宣传”三个重点,利用“四所一庭”工作机制开展多项活动。



草市法庭庭长武文斌深入英额门镇,与联动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梳理掌握近期纠纷动态,对排查出的基础矛盾信息中筛选出重大、复杂纠纷,逐一包案,让各类矛盾纠纷能快捷、及时、准确、低成本地化解。

为持续创新完善“四所一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诉源治理,有效激活多种解纷资源,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近年来,清原县法院草市人民法庭主动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协作配合,强化运用“四所一庭”“诉调对接”机制。前端接收具有调解基础的纠纷案件进入村“两委”、司法所,中端由辖区法庭选取典型案例“四所一庭”下沉村屯联合调解,后端发挥人民调解主阵地作用“以判促调”。体系上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途径相互衔接、流程闭环,效果上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村屯,让纠纷消弭于萌芽。



草市人民法庭员额法官金利甲深入到大孤家镇,利用“四所一庭”工作机制,对一起村委与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面对面普法,在村干部陈述事情的缘由后,法官金利甲就双方纠纷矛盾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律师也对矛盾纠纷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此外,依托“四所一庭”工作机制,草市法庭、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律师深入大孤家镇初级中学,以“预防校园霸凌”为主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据未成年人青春期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校的200余名师生讲述法律故事。并以近期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的事件为例,向同学们普及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背景及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告诫同学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如果遇到校园霸凌,应在第一时间告诉家长与老师,不要独自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也要不沉默敢发声,不做施暴者。同时告诫学生们要认识到未成年违法犯罪也要受到法律制裁,了解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提醒他们自觉抵抗不良行为的诱惑,学会自我保护。



下一步,草市人民法庭将用好“四所一庭”机制,最大限度地做到让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见效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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