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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东洲区法院】千里执行路 以“和”促执解民忧
作者: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08 19:08:26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院,谢谢执行法官,这笔钱我真的是等了太久太久,真没想到即使他远在千里,我也可以通过申请执行收到货款。”


2024年4月3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赵某海来到东洲区人民法院,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承办人吕环宇的手中,激动地表达了他对法院执行工作效率高、执行干警服务好的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2023年8月,赵某海向东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武、胡某给付其二人于 2015年、2016年以十堰市某物资贸易公司名义与赵某海签订的两份购销合同所拖欠的货款,共计23万余元。2024年1月,东洲区人民法院对赵某海与赵某武、胡某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之一赵某武不出面、不接电话,始终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赵某海于2024年3月向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快速开展对被申请人财产的处置工作,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局通过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平台委托十堰市当地某法院对赵某武的财产进行查询,得知其在十堰市有一处与他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后,及时委托当地某法院进行查封。因无法与赵某武取得联系,且其车辆下落不明,执行局副局长于翠彬与承办人吕环宇立即于2024年4月15日前往当地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通过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询,于翠彬副局长和承办人吕环宇确认被查封房屋权属为夫妻共有,并通过小区所在物业找到房屋准确位置,现场张贴查封公告。因房屋当时无人居住,执行工作从“寻房”变成“找人”,几经波折,多处走访,最终查到了赵某武妻子郑某的联系方式,并与她取得了联系。



“赵某武做生意失败后,他就患上了抑郁症,现在在老家四川养病。”

“我们也很困难,这套房屋是为孩子上学方便的学区房,如果拍卖了,再找一个合适的环境不容易,而且也影响孩子学习,能否再宽限些时日?”

与郑某电话取得联系后,承办人吕环宇向郑某询问她是否愿意配合婚内析产以给付赵某海货款时,了解到了郑某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和家庭背负债务难以偿还的困境。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承办人吕环宇以子女教育为切入点,向郑某解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对孩子学业可能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并结合办案经验,重点讲解了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配偶不配合婚内析产,作为债权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通过代位析产诉讼分割房屋的份额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再一次的诉讼不仅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更会给被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生活压力。

“请法院再给我几天时间,我会努力筹措资金给付赵某海货款。”


经过长达数日的沟通和多次耐心的解释,郑某表示愿意代其爱人赵某武与申请执行人赵某海达成和解,2024年4月23日,双方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通过远程视频达成和解协议。4月25日,郑某将协议约定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法院执行专用账号。4月28日,赵某海收到了法院转付的执行款项。4月30日,赵某海满怀感激地带来了一面锦旗。

“执”责在身,虽远必“执”。东洲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信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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