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5月9日,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业务培训。
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调解效率,解决当事人在外地、身体不适等原因无法到法院配合调解的问题,立案庭特邀请人民调解平台讲师郑红飞针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主题为“如何使用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的业务培训,培训过程中郑红飞讲师结合实际操作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同时鼓励特邀调解员针对调解平台使用过程中的难点进行提问,并予以详细解答。培训后,调解员们均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大家操作调解平台的业务水平,以后针对当事人在外地或者当事人不便来院的案件,将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在线调解功能完成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平台上也可实现签字确认调解协议的功能,对提高诉前调解效率有极大帮助。
培训会上,立案庭法官助理陆岩向特邀调解员针对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诉前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顺城区人民法院制定的《诉前调解工作规范》等相关工作规范进行了宣读及解释,同时对于特邀调解员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完成送法工作进行了规范指导,并对调解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向其明确了补助发放标准。
通过此次培训,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掌握,为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依法高效的实施打好了基础,进一步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信心。各位调解员表示,在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把学到的技能和方法用好用充分,开阔调解思路,依托多元调解平台为诉前调解提速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