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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有爱,诉讼无碍!“法院+残联”双向联动系列活动
作者:抚顺中院 立案一庭 刘雪  发布时间:2024-05-20 08:37:29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在全国第34次助残日来临之际,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为残疾人便民诉讼服务的意见,并开展了一系列助残诉讼服务活动。

活动一:成立“残疾人权益保护诉讼服务工作站”‍‍

5月13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残疾人权益保护诉讼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与市残联副理事长刘志军共同为“残疾人权益保护诉讼服务工作站”揭牌,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能动司法理念做深做实残疾人诉讼服务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高健副院长与刘志军副理事长为“残疾人权益保护诉讼服务工作站”揭牌

通过设立“残疾人权益保护诉讼服务工作站”,使残疾人群体在残疾人服务点就得到法律咨询、诉讼风险评估、诉讼引导、纠纷调解等诉讼服务,打通了服务残疾人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更加精准有力保障残疾人权益。

同时,这也是健全多元解纷体系,拓宽人民法院“总对总”工作“朋友圈”的重要举措,以残疾人联合会为辐射点,结合线上线下方式拓宽残疾人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调解化解等司法服务渠道,积极与各部门联动协调,实现涉残纠纷就地化解。

活动当日,与会人员参观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并看望了部分在训儿童。

▲高健副院长看望部分在训儿童

活动二:到市残联参加抚顺市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法律咨询活动‍‍

5月16日,抚顺中院立案一庭干警刘雪、董偲偲在抚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参加了“抚顺市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法律咨询活动。

活动中向残疾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向他们宣传《民法典》中保障残疾人的具体内容和《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并为前来咨询的残疾人群众提供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侵权维权等方面的法律解答,宣讲了法院在残疾人诉讼方面提供的便民设施和绿色通道,使残疾人群体更加了解法院司法为民举措。

参加活动的残疾人对法律咨询、解惑答疑表示满意,抚顺中院法官积极引导残疾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能力水平,携手“抓前端、治未病”。有利于激发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和关爱,有助于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立案一庭干警刘雪、董偲偲针对涉残劳务纠纷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立案一庭干警董偲偲为残疾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

活动三:残疾联合会为市法院提供便民设施‍

5月16日,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到抚顺中院进行对接联动,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特色调解室等场所,“零距离”体验“一站式”诉讼服务,了解法院各项便民举措最后,并为法院赠送便民设施轮椅,方便来法院诉讼的当事人包括残疾人群体得到更周到的诉讼服务。

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加强与法院密切联动,聚焦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纠纷化解等问题,做好涉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

▲市残联工作人员体验“智慧诉讼服务”设施

▲市残联工作人员到市中级法院赠送便民轮椅

“法院+残联”双向联动这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法院对特殊群体参与诉讼的关爱与尊重,下一步,抚顺中院将从残疾人群体实际需求出发,主动作为,精准服务,积极探索零距离、无障碍法律服务新举措,提高残疾人士在司法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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