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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抚顺青年五四奖章——吴东峻:做捍卫天平的忠诚卫士
作者:抚顺中院 法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4-05-22 09:14:11 打印 字号: | |

吴东峻,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长。曾荣获全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辽宁省省级志愿服务辽西北和“三支一扶”计划杰出志愿者、辽宁省铁路护路工作先进个人、抚顺市“雷锋式政法干警”、抚顺青年五四奖章、抚顺市杰出学雷锋志愿者、抚顺市委政法委抗洪抢险先进个人,人民法院个人嘉奖3次、优秀公务员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一、政治立场坚定

以铮铮誓言守护初心使命

吴东峻同志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该同志自踏出大学校门开始,便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投身志愿服务辽西北和“三支一扶”计划,奔赴抚顺棚改一线工作。多年来,他先后在我市多个部门、多个岗位上,不仅为抚顺市棚改新区建设、“8.16”特大洪水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更是人民法院审判事业最坚持的捍卫者。

长期以来,吴东峻同志在工作中承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负荷,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辛,他默默无闻却心系大局、牵挂家庭却聚少离多、可以调休却冲锋在前。该同志不仅彰显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也时刻守护着一名共产党员崇高的初心和使命。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他的先进工作事迹曾被中国长安网、辽宁卫视、辽宁法治报、抚顺日报,省、市法院公众号等多家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和转载。‍

二、工作业绩突出

以担当作为增添履职亮色

越是紧要关头,越能映照初心;越是危难时刻,越显担当精神。吴东峻同志带队安全、有序、顺利完成全市两级法院在特殊时期的刑事庭审警务保障工作,是全市法院累计“封闭式驻看守所时间最长、完成庭审保障任务最多、提押被告人数量最多”的司法警察。驻所期间,他曾“抛下”刚刚失去父亲不到一周最需要爱人陪伴的妻子而离家奔赴执勤岗位;即使是因公负伤的腰部旧疾复发,依然强忍剧痛在岗位上默默坚守。吴东峻同志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展现了新时代青年司法警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司法警察是有力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的武装力量,肩负着押解值庭、机关安保和协助执行等重要工作任务。每次执行警务任务前,吴东峻同志都会提前做好协调和准备工作,从警力部署、车辆安排、路线规划、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周详考虑,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所负责工作也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

三、立足本职岗位

以拳拳之心践行为民宗旨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作为审判机关安全的“守护者”,吴东峻同志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稳步求新求变。由他提出的诉讼场所安检工作“三个原则”:严格依规原则、讲求文明原则和高度警惕原则和“三心”工作法:用细致入微的耐心去缓和来访群众的情绪、用善于融合法理情的公心去提升协助信访的效果、用真诚服务的诚心去设想换位思考的初衷,在确保人民法院绝对安全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审判机关司法警察为民服务的赤诚与务实。

该同志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中特别注重细节、要求严格,坚决筑牢人民法院枪弹管理安全防线。作为司法警察党支部副书记,吴东峻同志坚持做好支部共建工作,牵头与顺城区将军堡街道环卫社区党组织“结对子”,签署共建协议,多次在社区遇到困难时解燃眉之急并解决实际问题,受到社区书记以及辖区居民群众的好评。‍

吴东峻同志曾在抚顺棚户区改造攻坚阶段扎根基层社区,为确保民心工程顺利推进甘于吃苦、积极作为,为团员青年树立了学习的标杆和榜样。2013年8月16日,我市突降特大暴雨,市委决定抽调市直机关优秀党员干部加强对重灾户的思想心里疏导,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速度。吴东峻同志临危受命,通过连日来每天1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办任务。不仅如此,他还把身上仅有的1000元现金全部捐给受灾群众。该同志的工作事迹受到了市领导的认可及表扬。

吴东峻同志在工作岗位上耕耘着不普通的成绩,用真诚、勤劳和智慧赢得信赖与尊重。该同志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为法院青年干警树立了一个标杆,他用尽职尽责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鼓舞着身边每一名青年干警奋勇向前。该同志以赤诚向忠诚、以初心向党心,在党旗的引领下,誓言铮铮、追梦前行。‍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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