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总体情况怎么样?距离上级法院要求还有哪些差距?怎样实现抚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跻身全省前列工作目标?
5月20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暨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以大数据分析研判为依托,全面、准确地掌握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问题短板。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抚顺中院审管办通报了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审判质效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最高法院及省法院郑青院长提出的工作要求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抚顺法院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工作定位,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均有所提升。
审判质效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整体向好的趋势,19项指标同比趋优,其中12项质量指标都有改善,审判质效明显提升。第一季度抚顺辖区和中院质效排名在“辽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中,全部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会上,各基层法院院长逐一汇报本院审判质效情况,重点查摆弱项指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两级法院针对短板弱项进行集体“会诊”,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全面总结抚顺法院2024年第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做实做细审判质效“面”上研判和突出问题“点”上剖析。
于长春聚焦主责主业、做实能动司法、狠抓提质增效,结合大数据分析研判,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实质解决纠纷
要紧紧扭住“案-件比”这个牛鼻子,紧盯全流程各环节。
抓实诉源治理,强化“请进来”,进一步增强多元解纷功能;用好“走出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发挥司法建议和发布典型案例作用,将群体矛盾化解在司法程序之前。
抓实案源治理,进一步夯实一审案件质量,切实提高一审服判息诉水平,从根本上减少上诉、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作用,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案件增量;探索各环节的解纷机制建设,多部门协同配合做好申诉再审案件的调解工作。
抓实执源治理,树牢“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在诉前、立案、审判环节把执行问题一并考虑,从源头上减少首执案件;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加大对执行实施案件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不规范终本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终本、规范终本、合格终本。
抓实访源治理,要深入推进“有信必复”,做到“有信必录、有录必全、有信必复”。
抓实赔源治理,高度关注赔偿案件收案情况,进一步提高赔偿案件办案水平。
二要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提质增效根基
要以大抓基层为鲜明导向,精准聚焦上级法院关于基层基础建设新部署、新要求。
要一庭一策,按期完成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汇聚合力,推动“五化”建设,确保年内完成。
要积极谋划、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引领法庭建设,实现新发展,要早谋划、早部署、早推动、早落实,理清20项测评项目要求,确保方向明、目标清。
要推进相对薄弱法院脱薄出列,要落实好“四项任务、八项机制”,把脱薄工作作为全市法院强基建设的重中之重,上下一心,攥紧拳头,形成合力,早日实现脱薄出列。
三要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一体贯通抓实审判管理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科学、精准、有效的审判管理制度机制。
要坚持以指标体系为牵引,以落实“三项机制”为基础, 用好“日监测、周通报、月考核”制度,把补强弱势指标抓在平时、管在日常。
要认真贯彻落实阅核制,以阅核制为有力抓手,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严把案件裁判质量关,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要做实全员考核,科学设置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权重占比,坚持全时段管理,按照“一人一档”“一年一卷”的标准建立考核档案,根据考核结果知事识人,育人选人用人。
要提高案例意识,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拓展研究深度,多出有示范引领价值的案例。
市法院副院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法院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工作副院长、审管办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