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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新宾县法院】多年朋友借钱断 举家搬离找寻难 蛛丝马迹不放弃 成功执结解难题
作者: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24 13:54:36 打印 字号: |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狠抓执法办案,多渠道查找当事人及财产线索,巧用执行手段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与侯某是多年好友,侯某因急事向王某借钱。到了约定还款日,侯某未能如期还款,王某遂将侯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侯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于2021年立案执行,案件由执行局长李洪光负责承办。当时侯某已更换电话号码,李洪光局长向侯某居住的社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被执行人已经举家搬离,周围邻居对侯某搬到何处的说法不一,申请人也无法进一步提供线索,在征得王某同意后,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然而,尽管案件已经终本,李洪光局长并未放弃追踪侯某的下落。

在一次偶然的交谈中,李洪光局长从侯某的邻居处得知,侯某的母亲在某地经营一家饭店,但具体地址不明。李洪光局长于是通过微信搜索侯某母亲曾用过的手机号,发现其中一个微信名疑似饭店名称。怀着试一试的心态,李洪光局长带队前往该饭店,恰巧遇到侯某在饭店前台。面对法院的执行法官和已生效的判决文书,侯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终得以圆满执结。正所谓多年朋友借钱断,举家搬离找寻难,蛛丝马迹不放弃,成功执结解难题。

法官不只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对公正期待的守护者。即使在执行案件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或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宣告终结本次执行的情况下,我们的执行法官仍旧怀抱着永不熄灭的希望之火,抓住每一丝实现公平正义的光芒,努力为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这既是执行法官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也是其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不懈追求。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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