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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零距离”旁听庭审——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作者:抚顺中院 刑一庭 姜东  发布时间:2024-06-17 14:31:1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6月12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邀请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员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等单位120余人共同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主审法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推进各环节,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层次分明、严谨有序,给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面对面”“零距离”的法治教育课。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参加旁听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均表示受到了极大震动,思想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了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更应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旁听庭审让庭审现场成为警示教育“课堂”,下一步,抚顺中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旁听案件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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