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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东洲区法院】知产保护进社区 普法宣传到一线
作者: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25 17:30:35 打印 字号: | |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东洲区人民法院老虎台法庭(知识产权审判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响应司法局号召,参与了以“迎七一,筑平安,人人参与共建和谐虎台”为主题的七一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于2024年6月20日在虎西广场举行,旨在通过送法进社区、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午9时整,活动正式拉开帷幕,知识产权主审法官王爽以案释法,通过审理的典型案例向市民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及其背后的精神实质。其中,一起涉及“出借身份信息帮助他人开网店,网店售卖假货,名义店主赔钱!”的案例引起了现场市民的广泛关注。

基本案情:

该案件为某知名服饰产品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了一家网店在销售印有本公司商标的仿冒服饰店铺,通过查询该网店公示的经营者信息后,某知名服饰产品公司将该网店甲某诉至法院,称甲某网店中售卖的服饰商品非本公司生产,却在商品名称及品牌介绍中多次使用公司商标,已构成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几经波折查找到被告,发现被告是位年近六旬的大姨,在法院将案情基本情况告知她后,她甚至都不明白什么是淘宝?什么是网店?怎么就给别人开了网店?法院向淘宝公司函询,查明了开店时间是两年前某一天的中午,开店方式是刷脸实名认证。这时被告才回忆起来,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她在万达逛街,看到入口处有扫脸领大米的活动,她就参与了,于是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注册网店了。虽然她的遭遇法官也很同情,但是公民的身份证是具有唯一指向性的个人证件,应当妥善保管,如果将身份证出借给他人使用,存在被他人使用注册经营网店的风险。如果该网店在经营中存在售卖假货等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出借人作为注册店铺的登记经营者,在无法举证证明实际经营者的情况下,将要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宣讲中,法官提醒市民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出借给他人,不要随意在网络平台注册登记自己的身份信息,在使用手机刷脸授权时一定要看清楚授权内容。尤其是老年人,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盲目相信导购、推销人员帮你操作领取小礼品的“热情”服务,以免因个人信息“被注册”、“被使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些贴近民生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下一步,东洲区人民法院老虎台法庭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探索开展更大覆盖宣传面、更高社会参与度、更深社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形成依法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氛围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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