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抚顺中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通报的法院系统违纪违法警示案例,围绕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学习研讨。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我们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的历史自觉和使命担当。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法院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对加强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党的六项纪律进行了系统深入学习,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党纪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
要深刻认识理解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
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时时强化学习,做到学纪知纪,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的过程。
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就是要坚持把党章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总章程、总规矩。要把学党章党规作为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内容。要始终把党章各项规定和六项纪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坚持不懈两手抓两促进
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绷紧纪律规矩的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同上级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对标全年目标任务,紧盯审判质效指标,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激励广大干警积极干事创业、推动抚顺法院“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的成效。
抚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级以上领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交流发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作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本期读书班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参观了辽宁正风肃纪反腐展览,通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激励全体干警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思想政治觉悟和反腐倡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