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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暨初始案件质量提升工作会议
作者:抚顺中院 民三庭 曲靖  发布时间:2024-08-01 22:20:5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实现全市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任务,提升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案件质量,7月31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暨初始案件质量提升工作会议,抚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各基层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建设的副院长汇报了法庭“五化”建设的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以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和群众需求,不断在基础建设、法庭管理、便民诉讼、智能办案、文化建设持续发力,加速完善法庭配套保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经过近3年的建设,全市法庭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市法院各民事审判条线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初始案件质量情况,对民事审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统一相关案件裁判尺度,并就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

高健副院长在讲话中对 “五化”法庭建设和民事审判初始案件质量等工作提出要求:

是关键少数要强化责任担当

各基层院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及法庭庭长,要认真研究法庭建设标准,对60+32项的标准要逐项对照,找出短板弱项,务必建设到位。

是狠抓初始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对比去年同期减少21%,各基层法院的审判质效均有提升,但初始案件质量仍有很大提升空间。要继续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进端口前移。探索专业化审判模式,加强庭审实质化,法官要不断增强庭审驾驭能力,精准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庭审,实质化解纠纷。要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加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释法说理,解决不会说理、不敢说理等问题。

是要强化风险意识

要将风险意识贯彻于审判全过程,要学会过硬本领,认真履职,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既维护公平正义,又有效保护法官自身权益。

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市17个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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