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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新抚区法院】环资巡回审判进村入户 司法为民“零距离”
作者: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9-03 21:13:27 打印 字号: | |

“准备好开庭材料,我们今天到被告人家中开庭。”新抚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金辉对书记员说道。

近日,新抚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失火罪案件过程中,为了依法维护被告人高某某的合法权益,新抚区人民法院商请新抚区司法局为其指定了代理律师。考虑到被告人高某某年事已高,庭审前刚经历丧子之痛,身体状况差,双目近失明,决定针对此案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开到村里开到被告人家中。

开庭前,王金辉庭长经与公诉人、指定辩护律师协商因被告人特殊情况,议定前往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当日,王金辉庭长一行驱车104公里到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镇某村被告人高某某家中。一张桌子、几张板凳,现场搭出了一个简易的“审判法庭”,“法庭”虽简易但整个庭审规范而有序。


(巡回审判现场)

2023年3月7日,被告人高某某在防火期内,未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擅自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焚烧玉米秸秆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山火给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镇某村相关公益林、商品林造成了严重损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高某某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高某某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吸引了当地部分群众前来旁听,通过巡回审判让当地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后,干警们提醒村民务必警惕野外用火,呼吁大家共同投入到保护环境中去,保护好赖以生存的林地、耕地。同时“零距离”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乡亲们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近年来,环资庭立足生态保护实际,多次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家门口”的法庭,为抚顺市三县生态环境提供“零距离”的司法保护。下一步,新抚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丰富“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形式,继续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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