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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 | 抚顺中院:“宪”定守护,拒绝校园欺凌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4-12-06 21:05:3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4年12月6日上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员额法官于红滨走进抚顺市第五中学,传播宪法精神,进行“校园网络欺凌”专题讲座。


于红滨法官以宪法中关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为引导,结合法院审理过的校园网络欺凌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校园网络欺凌的相关概念、存在原因、表现形式、危害方式和解决对策。

强调了校园网络欺凌不仅会伤害青少年的身体、心理和情绪健康,同时也会影响到欺凌者和旁观者的心理和情绪健康。

他告诉学生们既不做校园欺凌者,也要避免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要珍惜美好校园时光,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远离打架斗殴和校园欺凌。


希望学校要进一步重视校园网络欺凌的教育预防,认识到道德教育和品格塑造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希望同学们积极应对校园网络欺凌,增强学法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方法策略意识和报告证据意识,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会宽以待人,学会克制,不鲁莽行事,自觉学法、守法,不做违法行为。

整堂讲座,于红滨法官结合自身学习成长的经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展开讲解,引起了广大师生的共鸣,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校园网络欺凌犯罪危害性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了校园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下一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充分释放法治副校长制度效能,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持续开展多样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抚顺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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